北京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 – 110法律咨询网
04月7日, 2020 法律名人 admin
04月7日, 2020
根据北京市民政局最新颁布的《北京市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规范》中的有关规定,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的条件有以下几项:
当事人依法在内地或中国驻外使馆办理过结婚或离婚登记,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;
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九条至第十五条规定的材料;
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,填写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》;
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的,可以委托他人办理,填写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》。
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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